将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额度增加一倍,支持比例由余额增量的1%提高到2%。把人民银行总行新增青海省25亿元再贷款资金全部直达市县基层,并采取“先贷后借”投放模式、完善贷款台账,督促我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尽早投放、精准投放,重点支持县域、涉农领域,以及服务业和普惠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
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合理开展贷款延期偿还业务。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以及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货车车贷、遇困个人房贷消费贷等,支持银行年内延期还本付息,灵活采取多种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原则上办理延期期限不低于6个月;对按月度延期还本付息的贷款,原则上办理延期期限不低于3个月。
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甘霖工程”。组织金融机构在重点城区开展金融服务网格化“扫街行动”,主动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上门服务。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鼓励银行实行更优惠的利率和服务收费,减免罚息。
年内投入省级促消费资金1545万元
省商务部门将全面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支持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提供交易和服务的省内平台企业。对新入库平台企业,年内奖励不超过500万元。对批发类平台企业,依据新增商品销售额增速,按照第一年3%、第二年4%,第三年5%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对零售类平台企业,依据新增商品销售额增速,按照第一年5%,第二年6%,第三年7%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餐饮企业,给予阶段性商户服务费优惠,下调服务费标准,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对特色电商企业实现本土产品外销网络零售额达1000万元以上,或在全国性知名平台单品类销售年度排名全国前15名,或年度录用大专以上毕业生15人以上的电商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积极创新政银企联合促消费机制,年内投入省级促消费资金1545万元,带动金融、商户、平台等企业共同投入1.9亿元,开展各类消费促进活动16余场,将覆盖全省300万人次,预计带动消费12亿元以上。对2021年入限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
稳外贸外资方面,缩短通关时间,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将农产品行政许可事项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在市场开拓上,支持企业参加线上线下国际知名展会、鼓励企业发展跨境电商。
预计减免各类租金1800余万元
除了《方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还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青海省支持中小企业纾困发展政策实施细则》,从减税降费、资金支持、融资促进等方面加大助企纾困力度。
健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专员长效机制,对新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不高于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增强中小微企业在产业链中的配套能力。深入开展“一起益企”服务、化解拖欠账款等专项行动,有力支持小微企业增信心、渡难关、促发展。
结合落实全年增长目标,组成四个督导组,赴重点地区、园区、企业开展专项调研督导,协调政策落实,解决实际困难,推动复工复产。优化完善项目审批流程,工业投资备案项目实现当日受理当日办结,核准项目审核时限由6个工作日压缩至4个工作日,有力提升企业服务效率。
制定重点项目实施方案,建立服务专班,推动100项在建续建重点项目开复工率达85%。累计发放5.7亿元续贷周转资金,节约企业融资成本1640余万元。安排250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拟对7户中小企业参股扶持。6户国企免除100余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约160万元,支持困难行业恢复发展、渡过难关。预计可减免各类租金18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