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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发放补助资金惠及37.55万城乡困难群众

        2019-02-20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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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月2日,全省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全面完成。目前,各地根据省民政厅有关要求,已将1月至2月城乡低保金和特困供养基本生活金全部发放到位,共发放补助资金3.09亿元,惠及全省37.55万城乡困难群众。

  今年起,我省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月人均提高80元,低保标准达到每月580元。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年人均提高600元,低保标准达到每年4300元(每月358元)。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金月人均提高120元,供养标准达到每月870元。同时,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全面开展了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排查工作,对生活困难的家庭,结合节日期间的慰问活动,及时通过临时救助或“送温暖”活动等方式加大帮扶力度,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祥和过年。(作者:周建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