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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顺利实现四项非税收入项目划转交接

        2021-02-02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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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近日从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了解到,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项目划转的统一部署,2021年1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税务部门征收。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征收标准等政策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在做好前期摸底调研等工作基础上,分别同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等进行工作对接,建立推进划转工作机制,搭建工作专班,配套成立了综合协调组、非税业务组、信息保障组3个专项工作组,形成“1+3”的工作专班,将划转工作细化为38项具体任务,压实责任,压茬推进。并就四项划转项目向行业主管部门密切沟通划转征收形式、数据交换方式、缴费便利渠道等情况,建立交接工作台账,收集核实费源信息,形成费源清册,做好政策准备、数据准备、征收准备,顺利完成了项目划转交接工作。( 作者:钟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