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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将全面建立四级林长制体系

        2021-12-14 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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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海东市林业和草原局了解到,为确保全市1171.02万亩森林、1300.34万亩草原得到有效保护,实现每一片林草湿地都有管理责任人的目标,到2021年底,我市将全面建立市、县区、乡(镇)和村四级林(草)长(以下统称林长)制体系,形成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建立健全林长制配套制度,促进全面推行林长制良性发展。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四级林长制体系建立后,由市级总林长、副总林长对责任区域内林草资源保护管理负总责,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做好林草资源保护修复、林草地管理、执法监管等重点工作,监督检查协作部门和下一级林长履职情况;县区总林长、副总林长对责任区域内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负总责,负责在责任区域内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政策及市级林长制会议安排有关要求,完成林草资源保护发展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林草资源源头管理组织体系,查处破坏林草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调解山林、草地权属争议,维护林区稳定;乡(镇)总林长、副总林长对责任区域内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林草资源源头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并协调处理各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负责生态管护员队伍日常管理,落实源头管理责任;村林长负责宣传国家森林草原资源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组建防灭火队伍,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监管生态管护员巡护工作。

  同时,明确市级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的考核,强化考核结果的应用,并纳入综合考核,科学监管考评,完善激励机制,激发各级林长的工作积极性。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扩大公众参与度,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作为考核评价林长制绩效的重要依据。

  此外,各级政府及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将建立健全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告本辖区林长名单,在重要地段、醒目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森林草原资源概况、保护发展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吸纳农民群众、教学科研人员、企业家与环保组织等为社会监督员,开展林长制成效监督宣传,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的工作氛围。

  据海东市林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到2025年,全市林长制将全面运行,力争实现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8%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830万立方米以上、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提高到58.5%以上、自然保护地占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19%、湿地保护率达到54%、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的目标,推动全市森林草原资源总量稳定增长、质量稳步提升、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林草综合效益更加凸显、林草助推绿色发展能力全面提升。(记者 张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