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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旅游景区(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印发 青海省景区将免费向警察、消防救援人员开放

        2022-02-12 来源:互联网 责任编辑:西宁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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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群体免收门票?哪些群体减半收取门票?12月6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青海省旅游景区(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

  《办法》进一步规范门票价格优惠政策,增加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员等享受优惠政策群体,对老年人及儿童优惠年龄做明确界定,并从明晰管理权限、严格定价程序、规范价格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对于规范我省景区门票价格管理和完善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推动我省旅游行业及旅游景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规定,5A级景区(点)门票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4A级及以下景区(点)门票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由各市(州)价格主管部门管理。

  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门票价格,因成本支出大幅度增加确需调整的,应当在调价前6个月向社会公示,同一景区门票价格上调频率不得低于3年。景区门票价格的调整幅度,以旺季票价为准,50元以下的(不含50元),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的35%;50元(含50元)至100元的(不含100元),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的30%;100元(含100元)以上的,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的20%。不得在劳动节、国庆节和春节等法定节假日期间及之前1个月内,提高门票价格和景区内交通运输等服务价格。

  景区门票原则上实行一票制,未经批准不得设置园中园门票。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应充分体现公益性,对具有社会公益性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城镇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门票价格应按规定免费开放;暂不具备免费开放的,应当从低核定门票价格。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门票应当实行优惠政策: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老人,残疾人、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员、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及军队离退休干部凭有效证件免收门票;对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及6周岁(不含6周岁)至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凭有效证件减半收取门票价格;对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景区(点),对大中小学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学生个人参观实行半票……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和省政府政策文件对门票价格优惠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彭娜 张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