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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曝光10起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2022-03-01 来源:互联网 责任编辑:西宁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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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净化广告市场环境,引导全省广告市场主体自觉守法,有效震慑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今年以来,省市场监管系统持续加大重点领域广告整治力度,严厉查处了一批虚假违法违规广告案件,并公开曝光10起典型案例,以起到以案释法、教育警示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案例一】西宁科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公司网站发布含有“一般1周就能看到效果,最好的1个月提升50分左右”“对整个高中年级学生作用非常大,针对高三学生也有冲刺提分课程……”等内容。该广告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2021年4月7日,省市场监管局东川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分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以罚款7000元。

  【案例二】青海善课思就业创业培训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宣传单、无纺布袋、磨砂袋等宣传印刷品发布印有“包上岸”“每考上4个事业编,就有一个人来自善课思”等保证性承诺字样内容的违法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2021年4月6日,西宁市城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以罚款35000元。

  【案例三】青海开博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温泉水乐园分公司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该公司微信公众号、官网、营业场所上发布含有“长期沐浴该类型温泉可以有效补充这些元素……并对治疗高血压、心脏病等均具有一定医疗价值……”疾病治疗功能用语的违法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有关规定。2021年6月17日,省市场监管局南川工业园区分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以罚款100000元。

  【案例四】青海海峡妇儿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公司网站上发布“通过思维彩超可以及时发现胎儿发育异常,几乎百分之百诊断出生缺陷,预防了新生儿缺陷出生”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违法医疗广告用语,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21年9月7日,西宁市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以罚款30000元。

  【案例五】西宁惠美医院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采用独家配置中药膏剂‘三伏贴’,通过贴敷皮肤吸收,提高机体免疫力,特适用于反复感冒、慢性胃肠疾病……”等内容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规定。2021年9月2日,西宁市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30000元。

  【案例六】海东市平安正阳互联网中医医院有限公司违法医疗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发布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印制内容为“国内首家互联网中医院……集合全国最优中医专家、打造互联网中医最强平台”等违规医疗广告宣传册,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有关规定。2021年4月19日,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以罚款100000元。

  【案例七】西宁市城东区指南保健按摩服务部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通过免费保健按摩、养生服务、讲座、健康咨询方式,组织老年人宣传“老年患者食用千喜寿源牌‘沙棘番茄茶多酚软胶囊’后效果良好、有预防和治疗疾病功能”等《广告法》十八条明令禁止的“保健品涉及疾病治疗功能”违法内容。2021年8月4日,省市场监管局东川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分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以罚款5080元。

  【案例八】青海蜀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印制的宣传单发布含有“交5000诚意金抵20000购铺款,‘购铺即享24%租金收益’‘10年稳回本’”等投资回报承诺性内容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2021年4月26日,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以罚款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