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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今年上半年完成普遍免除3个月租金工作

        2022-05-30 来源:互联网 责任编辑:西宁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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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关于印发青海省进一步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5月5日,青海省政府国资委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免除工作的通知》,推动监管企业抓紧抓实抓好2022年房租免除工作,切实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渡过难关。

  各监管企业要按照文件要求,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参照国家行政区划标准)内承租监管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当年6个月租金(四季度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要通过当年退租或下年免除等方式足额免除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免除3个月租金。普遍免除3个月租金工作要在今年上半年(6月30日前)完成,补充免除3个月租金工作要在列为中高风险地区后3个月内完成。对于转租、分租监管企业房屋的,要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减租政策有效传导至实际承租人。

  对符合条件的租户要根据实际情况分类推进租金免除工作,对今年以来通过新承租或续租等方式租期满一年的承租户,监管企业及所属子企业须在上半年免除3个月租金,若房屋所在县级行政区域被划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的须足额免除6个月租金。对下半年新承租或明确续租的租户,各监管企业要严格按要求动态落实租金减免政策,确保足额减免到位。

  对今年以来承租期不满3个月并已经退租的租户,按照本年度实际承租时限以退还租金等方式落实政策。

  对今年以来实际承租期满3个月及以上,但已经退租的商户,以退还租金等方式足额免除3个月租金。

  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承租监管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际承租期在3个月以上,不满6个月且已退租的,在已经免除房屋租金基础上,再按实际承租时限免除剩余部分;实际承租期已满6个月且已退租的,在已经免除房屋租金基础上,再行免除3个月租金。

  对监管企业及所属子企业与承租户之间,因租金欠缴或租赁合同违约等问题已发生诉讼的,应考虑在诉讼额度中扣除今年以来租金免除额度。

  各监管企业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主动公开租金免除事项,制定减租实施方案,严格审批流程,做到高效便利、规范有序,对符合条件的租户要做到应免尽免、应免足免,对不符合条件的租户不得免除,杜绝随意免除。(范程程)